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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公告
2015-09-23 15:56:25

(2015年第22号)

  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同意,在校内公开招聘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1名。

  一、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

岗 位

人 数

岗位职责

任 职 基 本 条 件

除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:

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(副处)

1

1、负责研究和制订国际科技合作的相关战略规划及管理政策;

2、负责国家政府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的策划组织、申报与管理;

3、负责策划组织与国外政府、大学、研究机构、企业、国际组织开展科研合,提升学校科研学术影响力;

4、负责国外政府、大学、研究机构、企业、国际组织设立的科研基金项目的策划与组织;

5、负责重大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的组织、策划与管理;

6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1、硕士(含)以上学位;行政管理人员需具有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,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;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;特别优秀者,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;

2、热爱高校科研管理工作,具有国际化视野,有较高的外语水平,熟悉国内外科研合作项目、人才计划及平台基地的管理政策;

3、工作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创新意识、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;

4、爱岗敬业,全职到岗。

  二、选聘程序及方法

 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,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。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,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。

  三、应聘报名

  可以个人申请、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;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。应聘者,请填写《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》,同时提供个人简历,相关证明材料(包括:学历及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),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。

  四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
  报名时间:从发布之日至2015年10月12日止

  报名地点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(邮编:200240)

 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(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1室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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